服務熱線歡迎您來電咨詢
聯系人:徐先生
手機 :15324919583
電話 :0371-55652206
QQ : 1311833302
微信 :DLGYC8
來源: 發布時間:2015/12/6 13:09:07 點擊:
作為鄭州市的環城快速通道,中州大道給機動車出行帶來了極大的便利,而車輛川流不息所產生的噪音,讓路邊的居民不堪其擾。為此,鄭州市陽光新城小區64戶業主聯名將開發商告上了法庭,要求開發商對噪音超標進行整改,將住宅區域內的噪聲值降低至國家規定限值內,并給予相應的精神賠償。但一審法院認為,噪聲來自擴建后的中州大道,與開發商無關。在訴訟請求被駁回后,業主們提起了上訴。
昨日,這起因“噪聲污染”引起的特殊侵權糾紛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法庭當庭未作出宣判。目前,鄭州市環城快速路兩邊的小區和機動車數量增長迅速,如何在發展交通的同時防治噪聲擾民,應當引起政府規劃、管理部門的思考與重視。
[回放]
一審法院不支持業主降噪要求
陽光新城小區位于鄭州市中州大道與鑫苑路交叉口西北角,小區臨中州大道共有7棟高層建筑,樓房與中州大道相距約百米。2009年1月,不少業主入住后發現,因中州大道車輛川流不息,所產生的巨大噪聲讓人夜夜難眠,不少居民只得終日門窗緊閉。隨后,業主們多次找到開發商鄭州泰宏置業有限公司協商,要求將房屋改裝成隔音門窗,并對陽臺進行封閉,但屢次被拒。無奈,業主向鄭州市環保局進行投訴。
根據鄭州市環境保護檢測中心站出具的《監測報告》,2010年9月,鄭州市環保局在該小區兩戶居民家中設點進行了連續24小時監測。監測結果為:11號樓4層點位,晝間71.8分貝,夜間65.2分貝,日均69.7分貝;22號樓4層點位,晝間73.5分貝,夜間67.1分貝,日均71.2分貝;噪聲類型為“交通”。被監測的業主家噪聲超出我國《住宅設計規范》及《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中對民用住宅內可允許噪聲“白天最大不得超過50分貝,夜間不得超過40分貝”的規定。
業主們認為,小區開發商在建設時沒有做好環境影響評價,沒有充分考慮樓房因離交通干道太近給住戶帶來的噪聲污染危害,影響正常居住使用,存在違約行為,遂提起訴訟,要求開發商進行整改,將室內噪聲值降低到標準值以下,并索賠自入住后每戶每月200元的損害賠償金。
一審判決中,金水區人民法院認為案件的噪聲來源于擴建后的中州大道,交通噪聲并非開發商所制造,開發商不是交通噪聲污染的加害者或制造者,受到交通噪聲污染的房屋與開發商的開發行為沒有因果關系。法院遂以證據不足駁回業主的訴訟請求。業主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
庭審圍繞3個爭議焦點展開
昨日,此案在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庭審當中,審判長將案情綜合歸納后認為有3大爭議焦點,雙方就此展開舉證質證。
開窗條件下的監測結果是否可作為超標依據?
開發商:對業主造成影響的噪音來源于中州大道的交通,環保部門是在業主家開窗的情況下進行監測,如果將窗戶關閉進行監測,噪聲仍舊超標,也許可以證明房屋質量有問題。
此外,業主提出的整改要求是,為臨街的房屋加裝玻璃、封閉陽臺。即使開發商進行整改,不從源頭控制、減低交通噪聲,開窗后的噪音依然會高于國家標準,那么環保部門的監測報告則不足以作為認定噪聲超標標準。
業主方:根據《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規定,對民用住宅內可允許噪聲值的測定是在開窗的條件下,窗戶在商品房的使用、居民的日常生活中是用來通風的,而本案的業主們為了降低噪聲已經喪失了開窗通風的權利。《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規定,建設單位應采取減輕、避免交通噪聲影響的措施。
降噪責任主體應該是誰?
開發商:噪音來源于改擴建后的中州大道,噪音源是交通,所以責任主體不是開發商,而是中州大道的建設方、管理方。根據《2011年鄭州市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環境整治的責任主體是環保、建委、公安、城管部門,整治交通減噪不是開發商的義務。
業主方:《河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應當在開工建設前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而開發商開工前沒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已被環保部門處罰20萬元。 同時,《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規定,在進行建筑設計前,應對環境及建筑物內外的噪聲源做詳細的調查與測定,并對建筑物的防噪間距、朝向選擇及平面布置等作綜合考慮。在進行上述設計后仍不能達到室內安靜要求時,應采取建筑構造上的防噪措施。所以,開發商在工程建設中有義務采取必要措施進行降噪,使商品房噪聲達標。
據記者了解,本案一審前,業主方曾申請追加中州大道管理方鄭州市城市管理局為被告,但一審法院并未允許。
商品房噪音不達標,開發商是否違約?
開發商:業主與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對室內噪聲標準未作約定,開發商不存在違約行為。
業主方:根據《合同法》,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而根據《住宅設計規范》規定,住宅的臥室、起居室(廳)宜布置在背向噪聲源的一側;《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當住宅沿城市干道布置時,臥室或起居室不應設在臨街的一側。如設計確有困難時,每戶至少應有一主要臥室背向吵鬧的干道。
而陽光新城住宅樓的現狀在朝向選擇及平面布置和戶型設計上違背了國家強制性標準,開發商未考慮來自中州大道交通噪聲的影響,交付房屋噪聲超標,屬于違約行為。
昨日,法庭未當庭宣判。
[現狀]
噪聲投訴居環境投訴首位
目前環城快速路兩邊的小區越來越多,噪聲污染已經讓這些小區周邊的居民苦不堪言。不開窗,空氣不好;開窗,噪聲和灰塵令人精神崩潰。有網友戲稱,中州大道已成為“噪聲擾民一條街”。根據鄭州市環保局公布的數據顯示,相對于大氣污染、水質污染等,人們對噪聲的忍受度最低,噪聲投訴的比例目前排在了環境投訴的第一位。
為了測試立交橋噪聲對附近居民的影響,2010年,環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展開實地調查,在中州大道和金水路立交橋附近的小區旁進行了持續監測,結果顯示,下午的噪聲平均值為70.35分貝,超出《城市區域環境噪聲標準》中對城市中的交通干線道路兩側區域晝間最高限值為70分貝的標準。在鄭州市農業路和花園路交叉口的某大型商場廣場上,下午測得該區域噪聲值為59.45分貝,逼近商住區規定60分貝標準的上限。要買就買隔音窗著名品牌 頂立隔音窗 好品牌不一定就是高價 售后有保障 買的放心 花的物有所值
鄭州隔音窗 河南隔音窗 http://www.gs4m.com/